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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动人口婚育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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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未婚流出人员:年满18周岁以上,本人持身份证,照片两张到村(居)委会登记,村专职干部审核填写相应的审批表,签署意见,并加盖公章,到乡(镇)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证,交工本费5元,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加盖钢印。
2、已婚流出人员:本人持结婚证、身份证、夫妻合影照片两张到村(居)委会登记,村计生专干根据计生政策审验生育证、绝(节)育、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情况,并签订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》,填写相应的审核表,签署意见到乡(镇)或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办证,交工本费5元,再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加盖钢印。一孩妇女流出之前必须进行一次妇检。夫妻同时外出且流向同一目的地的,只需办一个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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